工作动态
来源:呼和浩特博物院
发布时间:2026/04/22
浏览次数:597
[ 大 中 小 ]
呼和浩特博物院“河山辉映 奕奕青城——呼和浩特历史文化陈列”借展文物运输项目采用比选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意向单位参与本项目。项目详细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采购单位:呼和浩特博物院
项目名称:“河山辉映 奕奕青城——呼和浩特历史文化陈列”文物运输
项目地点:起运地:北京、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凉城、呼和浩特市区、武川县、托克托县、和林格尔县、清水河县等地;目的地:呼和浩特博物院
项目内容:负责文物的往返运输、布撤展操作、包装箱制作/租赁、打包、文物点交配合等相关工作。
文物情况:本次借展文物共计约 700 余件/套。
项目资金: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概算经费 15 万元,报价时总价不得等于和高于概算金额。
二、服务范围及要求
1.根据采购人具体项目的展品情况,制定符合文物保护要求的文物包装、运输工作方案,往返文物包装(包装耗材及设备自行负责),往返文物运输、装卸,协助开箱、点交,协助布展、撤展,按采购人要求将展品固定摆放至指定位置。包装运输操作须符合《文物包装运输规范》(GB/T23862-2009)的规定要求。
2.提供文物包装需要的包装材料、周转箱等,确保文物安全无损进行包装。部分展品无内盒,需根据要求准备相应尺寸的展品包装盒或囊匣。
3.展览开幕前从各单位将展品送至呼和浩特博物院,借展期结束后从呼和浩特博物院将展品包装运送归还各借展单位,往返确保展品按期安全运抵。展览于2026年5月18日开展,根据布展计划协商确定运输时间。
4.运输中提供车辆装卸等相关服务。
5.如展览发生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如地震、疫情等不可抗力影响因素),双方应通过协商,签署书面补充协议确认后续相关情况。
6.运输方式:运输为全程艺术品文物运输专用车辆公路运输,运输文物的车辆必须是全封闭恒温恒湿、气垫减震带全程监控及电动升降尾板的厢式货车,运输公司需另外安排其他车辆或交通工具供工作人员赴甲乙双方指定地点点交展品。
三、报价要求
报价须为含税全包价,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包装材料费、技术服务费(含专业包装技师协助点交、包装、装卸、搬运、布撤展操作费、人工费等)、过路费、油费、应急保障费、其他税杂费等,报价明细表需注明各项单价及总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备贵重文物运输的能力,并承诺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本次项目。
3、具有相应文物运输合作经验。
4、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用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响应文件要求
供应商除需提供符合资格性要求的相关材料外,还应提交包括不限于以下材料(加盖公章):
1、报价函(格式自拟,包含总报价及服务承诺);
2、报价明细表;
3、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身份信息材料;
4、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验收单或客户评价);
5、项目运输服务方案(含路线图、时间表、应急预案等);
6、项目团队人员名单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7、中小企业声明函;
8、其他认为必要的材料(如车辆证明、安防设备清单等)。
六、比选方式:综合评分法
七、时间安排
报名截止2026年4月25日 17:00 逾期不予受理
2026年4月25日 17:00前将响应文件纸质版一式三份(含报送材料PDF电子版U盘1份),盖章装订密封邮寄至呼和浩特博物院。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呼和浩特博物院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178号
联系人:张志兵
电 话:13274710555
九、特别说明
1、本公告不构成要约,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或终止。
2、所有响应文件恕不退还。
3、成交供应商须签订保密协议,不得泄露文物信息、运输路线等敏感内容。
4、有报名意向供应商可向呼和浩特博物院联系人索取“借展文物清单”等相关材料。
5、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采购单位所有。
0471-3592545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44号
0471-5150061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209国道
0471-6901265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31号
0471-6527433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通道北路62号
0471-5972640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五塔寺后街48号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河西路与林路交叉路口往西约100米
呼和浩特博物院|呼和浩特博物馆 | 呼市博物馆 | 呼和浩特公主府 | 清·和硕 恪靖公主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