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来源:呼和浩特博物院
发布时间:2026/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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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昭君杯”和亲之路沿线博物馆讲解邀请赛赛事服务项目采购比选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第二届“昭君杯”和亲之路沿线博物馆讲解邀请赛赛事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为保障第二届“昭君杯”和亲之路沿线博物馆讲解邀请赛顺利举办,现面向社会公开比选,择优选取一家供应商提供赛事期间的评委、培训讲师、赛事服务、交通、食宿、会议场地等。赛事时间为5月6日至9日共4天,赛事规模约90人。
采购内容(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要求说明 | 数量/规格 |
1 | 评委讲师 | 讲课、大赛、现场培训 | 2天,含交通费 |
2 | 赛事服务 | 含比赛场地、会议室及车辆、工作人员等 | 3天 |
3 | 住宿 | 参赛选手住宿 | 3晚 |
4 | 餐饮 | 参赛选手、讲师、评委及工作人员 | 4天 |
5 | 保险 | 参赛人员、评委及工作人员 | 4天 |
供应商需按以上内容提供整体服务,并提交分项报价(含税)
预算参考金额:130,00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此预算)
附件材料:意向企业的资质证明、分项报价清单及服务方案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会议服务、赛事组织、文化活动策划等相关内容;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申请文件提交及时间
1.申请文件内容
(1)供应商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需携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需体现法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近期的财务报表,并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声明函;
(4)供应商出具的“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格式自拟);
(5)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或缴纳税收承诺函;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或缴纳社保承诺函(以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为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7)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截图;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截图;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未被列入单位行贿罪查询结果截图(网站截图加盖公章视为原件);
(8)投标报价单(按采购内容逐项列出单价、数量、总价,并汇总),投标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超过采购预算,否则视为竞标无效,投标报价单单位为元;
(9)服务方案(简要说明人员安排、应急措施等);
(10)同类业绩证明(可选);
(11)供应商需在首页注明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申请文件提交方式
(1)现场提交或邮寄,A4纸签字盖章的纸质材料胶装成册,3份,密封包装。
(2)提交地址:呼和浩特博物院(新华大街178号)办公楼308
(3)提交时间:2026年4月23日至2026年4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博物院
联系人:赵芳
联系电话:13948190813
五、其他说明:
本公告仅为比选邀请,不构成采购合同。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附件:采购比选评分标准表
0471-3592545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44号
0471-5150061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209国道
0471-6901265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31号
0471-6527433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通道北路62号
0471-5972640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五塔寺后街48号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河西路与林路交叉路口往西约1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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